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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及2023年度国创、市创、校创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创新创业教育网  发布日期: 2023-02-27   浏览次数 287

各学部(院系)、各相关同学:

  为促进项目交流,加强学术指导,保障项目质量,学校现启动2022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及2023年度国创、市创、校创项目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及相关安排

  1、中期检查工作在各学部(院系)以答辩评审会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应在答辩前2天将答辩安排表(见附件1)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参与部分单位的中期检查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在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提交《2022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中期汇报表》(附件2),并按照学部(院系)要求提交中期答辩所需材料(包括《中期汇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答辩PPT等)。所有项目均应参加学部(院系)统一组织的中期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32023年度国创、市创、校创项目将从2022年度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和2022年度卓越学术培育项目中产生。答辩专家在听取项目汇报的同时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评分表》(见附件3)。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全部项目(或者分组项目)进行集体评判并依据学校分配指标确定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即项目认定结果)。

  4、教务处授权各学部(院系)自主确定2023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市创”)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创”)的“创新训练计划”入选名单。由创新创业学院确定2023年“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的入选名单。

  5学校本年度拟资助2023年度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2023“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5)交至所在院系科创负责老师。请各学部(院系)在项目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应所属指南十大领域之一(见附件6),可推荐数量见计划立项数一览表(附件7)。推荐项目原则上应为在本次中期检查被授予“国创”称号的项目。2023年度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立项名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后确定,评审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助额度为16000-22000/项,研究周期最多不超过2年。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结题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CSSCISSCISCIEI等核心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2)项目在学校认可的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3)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学生排名第一。

二、提交时间及材料

  请各学部(院系)在20234141600之前在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审核项目分流结果,并将《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答辩安排表(附件1)和《2023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5)发送到rjyao@admin.ecnu.edu.cn

  各学部(院系)应将项目汇报文档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存档四年以上。

三、其他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后,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将依据中期检查结果拨付项目相应剩余经费。“国创”和“市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000-11000/项;“校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500-5500/项。包含项目培育阶段经费1500/项。

  2、未按期按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项目,将视为研究失败,作“项目终止”处理。

  3、因项目须在中期检查时分流,故学生不能在中期检查阶段申请延期。

  4、如需变更项目题目、成员、指导教师等信息,项目负责人需在412日前在系统中发起变更申请,填写并上传成员变更申请表或题目变更表,最终变更受理情况以教务处审核结果为准。申请表(纸质版)交由院系科创负责老师存档。项目变更仅在中期检查时统一受理,中期检查后不再受理变更申请(成员退出除外)。

  5、所有项目及提交信息以系统提交为准。

  此项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姚老师,54344712rjyao@admin.ecnu.edu.cn

      创新创业学院:蒋老师,62233567ymjiang@admin.ecnu.edu.cn

附件1-6.zip

变更、终止申请表.zip

2022年度培育立项名单.zip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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