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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3年度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3-09-23   浏览次数 1362

各院系:

    根据《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华师教〔2006200号)的要求,学校现启动2013年度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与要求

   1、项目申报学生主要为本校全日制11级和12本科生,且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浓厚的实践创新兴趣与意愿。

   2、要求学生以创新团队的形式组队申报,每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交叉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以23人为宜,一般不超过5人。有在研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和校级)的学生此次不能申报。

   3、根据兴趣特长确立选题,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设计应具备可操作性。

   4、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且有热情、有强烈的责任心,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拓展学生的探究能力。高年级研究生可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工作。

   5、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500~5000/项,如项目取得重大进步与突破,项目组可向教务处提出追加资助经费的申请。优秀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二、申报程序

   1、大夏基金项目申请者须填写《大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

   2、大夏基金项目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大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12份,院系存档1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018之前提交至所在院系。

   3、所在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的大夏基金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择优排序向教务处推荐,所有材料于102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者;2)不属于资助范围;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4)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5)所选的课题已有成熟的研究结果。

   5、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答辩,确定立项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其他

   1、项目参与者的优异表现将作为奖学金评定、优秀生评定和研究生免试直升等方面的重要考核内容。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的项目,可计教学工作量,并纳入教学考核体系。对指导效果优秀者,可授予“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华师教[2006]244号)。

   3、我校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与重点实验室应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对于项目产生的第一作者为学生的成果,除申请专利费、论文版面费等予以全部报销,并根据论文发表的等级和专利应用的程度,对学生和指导教师予以相应的物质奖励。

   5、如需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需及早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予以认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此项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瑞、徐世猛

   联系电话:54344786

   E-mail:smxu@admin.ecnu.edu.cn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207,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二楼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

   附件1:大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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