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华师教〔2006〕200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汇集创新心得和催生创新成果,学校启动2012年度第一批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2012年度师范生教育教学研习项目和2012年度科学商店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应认真填写《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大夏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撰写《研究报告》(包括选题背景、实施进程、成果内容、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研究心得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院系。所有材料按《本科生研究成果汇编要求(试行)》(附件3)的要求编写、装订,于2013年10月18日前提交到院系;
2.院系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与汇总,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答辩,于2013年10月25日前提交上述材料至教务处。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通过结题验收;
3.对未按期结题,或者没有通过结题的研究项目,将视为研究工作失败,以“课题中止”处理。除收回剩余经费外,取消以后的立项资格,降低对所在院系的资助项目数;
4.立项学生应认真、系统地整理所取得的项目成果,通过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技术推广等形式将成果公开或转化。所取得的项目成果应归学校所有,与本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文章、报导、资料等应注明“华东师范大学大夏基金项目”的字样;
5.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推迟结题的项目,需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最多延期半年。
附件1: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2:大夏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3:本科生研究成果汇编要求(试行).doc
联系方式:张华瑞、徐世猛,54344786,smxu@admin.ecnu.edu.cn
联系地点:闵行校区行政楼207,文科大楼二楼教务处教学实践办公室
教务处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