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各相关同学:
为检验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学校决定近期对2016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和2016年度本科生教育教学研习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结题
项目组按照学部(院系)要求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
2、《项目经费决算表》(详见附件2);
3、《项目研究报告》(含选题背景、实施进程、成果内容、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研究心得等);
4、项目展板。具体要求及样稿参看附件3。
上述4种材料请按《本科生研究成果汇编要求(试行)》(详见附件4)的要求编写、装订和递交(3-5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给院系科创负责老师。所有项目均应参加学部(院系)统一组织的结题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二、材料审查
学部(院系)对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参与结题答辩的项目须完整提交上述4种材料,缺少者不予答辩。学部(院系)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安排结题答辩。答辩老师从院系科创工作小组及导师团中产生,人数一般为3-5人。请院系科创负责老师在答辩前将答辩安排表(详见附件5)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参与部分学部(院系)的结题答辩工作。
三、组织答辩
答辩人一般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需准备PPT),答辩内容包括项目介绍(时间为5分钟,重点介绍研究思路、内容和创新点)和专家提问两部分。答辩专家在听取汇报的同时填写《项目结题答辩评分表》(详见附件6)。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全部项目(或者分组项目)进行集体评判并确定结题答辩结果(检查结果的书写格式详见附件7,答辩项目类型应填写清楚),验收结果为“优”的比例一般为项目的10%。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部(院系)在3月27日16:30之前将全部项目的所有结题材料及《项目结题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yhqi@admin.ecnu.edu.cn。各学部(院系)应将以上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存档四年以上。
五、注意事项
1. 未按期结题或结题答辩不合格的研究项目,将视为研究失败,作“课题终止”处理,院系可酌情收回相关经费;
2.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推迟结题的项目,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最多可延期半年,已延期过的项目除外;
3. 项目中期检查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成员退出除外)。
联系人:綦老师;联系方式:54344786,yhqi@admin.ecnu.edu.cn;
联系地点:闵行校区行政楼220室。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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