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上创项目

关于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5-01-16   浏览次数 3334

    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2015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5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二、立项申请条件:

1、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团队一般不超过3人,鼓励跨专业开展合作。

2、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自主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各级各类实验室或研究机构提供的开放研究课题指南,申请立项。所立项目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的实验方案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必要的实验条件。鼓励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但须注明项目相关情况。

4项目指导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并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鼓励高年级研究生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鼓励企业家指导创业类项目。

三、立项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者须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申请书》或《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业训练类)申请书》或《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申请书》,以及项目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4),并于215日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提交到所在院系,各院系科创负责老师及联系方式请参看附件5。

2、院系对学生所递交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要向学生及时公开,请院系科创负责老师于36日前将评审后的材料按质量排名提交至教务处(详见附件6),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和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版。上报的项目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创业类项目。

3、学校在院系评审的基础上,按择优资助的原则在市教委下达的名额范围内予以审定,对于跨学科多领域的项目,评审将给予倾斜。拟立项名单公示后,予以正式立项,并报市教委。

相关政策:

1、各院系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坚持“四个结合”:与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相结合、与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相结合、与文理科基地运行相结合、与创新方法类课程建设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培养方案。鼓励相关院系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在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学籍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并报学校审定执行。

2、学校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验室应向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鼓励重点实验室和重要研究机构向本科生开放各类资源,使其在与研究生和教师的游学中分享学术体验,激发研究兴趣,培养创新能力。

3、以“三区联动”为契机,学校将加强与学校大学科技园、上海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合作,鼓励本科生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4、对于完成项目且成绩优秀,或完成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的学生,在申请参加国内外竞赛、直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时,院系应予以一定的优惠,学校除报销申请专利费、论文版面费外,还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5、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的项目,可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并纳入人才培养成果予以考核。

6、如需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需及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申请书.doc

    附件2: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业训练类)申请书.doc

   附件3: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申请书.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xls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管理工作联系人一览表.xls

   附件6: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院系排序表.xlsx

 

   联系人:代伟

联系方式:54344786,wdai@admin.ecnu.edu.cn

                                      教务处

         2015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