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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创新创业教育网  发布日期: 2025-03-24   浏览次数 19

学部(院系)

为检验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学校拟于近期对在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5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度延期项目(附件3)。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单位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单位对延期和终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3.强化成果总结。各单位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三、结题验收方式

1.创新训练项目、教育+研习项目由各学部(院系)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2.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四、结题材料

项目组按照所在学部(院系)要求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

3.《项目研究报告》(含选题背景、实施进程、成果内容、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研究心得等);

4.项目答辩汇报PPT;

上述材料1-3请按《本科生研究成果汇编要求(试行)》(详见附件5)的要求排版、装订和提交。以上材料均须在打包上传至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经所在院系审核。各院系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参与结题答辩的项目须完整提交上述4种材料,缺少者不予答辩。

5.院系拟验收结果为“优”的项目需制作并提交项目展板,展板模版和要求见附件4。请各学部(院系)科创负责老师审核汇总后一并提交,本科生院将统一设计制作并汇编成《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成果集》,

五、答辩组织

1.各院系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安排结题答辩。答辩评审老师从院系科创工作小组及导师团中产生,人数一般为3-5人。

2.答辩学生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需准备PPT),内容包括项目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

3.为保证答辩公开、公正,答辩评审老师在听取各项目汇报的同时应填写《项目结题答辩评分表》(详见附件7)。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全部项目(或者分组项目)进行集体评判并确定结题答辩结果(答辩结果的书写格式详见附件8,答辩项目类型应填写清楚)。验收结果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项目类型答辩总项目的20%。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部(院系)科创负责老师于2025年5月26日(周一)16:00前在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组织学生完成项目结题材料上传与结题结果院系审核,并将结题答辩学部(院系)安排表(附件6、项目结题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8和项目展板(附件4,仅评优项目需制作)电子版发送至rjyao@admin.ecnu.edu.cn。学部(院系)应将以上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存档四年以上。

七、其他事项

1.未按期结题且未按要求申请项目延期,或结题答辩不合格的研究项目,将视为研究失败,作“项目终止”处理,院系可酌情收回相关经费。

2.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推迟结题的项目,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本科生院备案,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已延期过的项目除外。

3.项目中期检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变更申请。

4.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在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上传结题材料,经院系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电子证书(不包含延期和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将自动获取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可在“本科教务系统-创新创业-科创成果”页面查看创新创业学分获取结果)。

5.倡导项目团队成员使用项目阶段成果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等),鼓励专利和科技创新成果向产业应用转化。所取得的项目成果产权归学校所有,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注明“国家/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编号)”。

2025年科创结项相关附件.zip

此项工作联系人:本科生院:姚老师54344712,rjyao@admin.ecnu.edu.cn;

创新创业学院:蒋老师62233567,ymjiang@admin.ecnu.edu.cn。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