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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创新创业教育网  发布日期: 2021-08-12   浏览次数 3364

各单位、各相关同学:

    为检验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学校决定近期对202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结题

项目组按照学部(院系)、书院要求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

    2、《项目经费决算表》(详见附件2);

    3、《项目研究报告》(含选题背景、实施进程、成果内容、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研究心得等);

    4、项目答辩汇报PPT

上述材料请按《本科生研究成果汇编要求(试行)》(详见附件4)的要求排版、装订和提交。除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院系科创负责老师外,还应自行打印纸质版材料3-5答辩时分发给答辩评审老师。以上材料均须打包上传至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

所有“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均应参加学部(院系)、书院统一组织的结题答辩,“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结题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二、材料审查

各单位对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参与结题答辩的项目须完整提交上述4种材料,缺少者不予答辩。

各单位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安排结题答辩。答辩评审老师从院系科创工作小组及导师团中产生,人数一般为3-5人。

请各单位科创负责老师在答辩前将答辩安排表(详见附件5)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参与部分单位的结题答辩工作。

三、组织答辩

答辩学生一般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需准备PPT),答辩内容包括项目介绍(时间为5分钟,重点介绍研究思路、内容和创新点)和专家提问两部分。

为保证答辩公开、公正,答辩评审老师在听取各项目汇报的同时应填写《项目结题答辩评分表》(详见附件6)。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全部项目(或者分组项目)进行集体评判并确定结题答辩结果(答辩结果的书写格式详见附件7,答辩项目类型应填写清楚),验收结果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项目类型答辩总项目的10%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科创负责老师组织学生做好此项工作,所有项目均需登录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审核项目结题材料与结题结果,并将《项目结题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7)和《结题答辩学部(院系)安排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rjyao@admin.ecnu.edu.cn。各单位应将以上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存档四年以上。

提前验收项目请于96日前完成并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常规验收项目于1119日前完成,延期验收于次年415日前完成。

五、注意事项

1、未按期结题且未按要求申请项目延期,或结题答辩不合格的研究项目,将视为研究失败,作“项目终止”处理,院系可酌情收回相关经费。

2、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推迟结题的项目,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最多可延期半年,已延期过的项目除外。

3、项目中期检查后,原则上不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成员退出除外)。

4、教务处将定期公示结题验收结果,并统一为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不包含延期和终止项目)。

六、附件

2021年科创结项相关附件.zip

联系人:教务处:姚如佳,54344712rjyao@admin.ecnu.edu.cn

创新创业学院:蒋逸忞,62233567ymjiang@admin.ecnu.edu.cn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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